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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2)

发布时间: 2022-10-22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持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填好的《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到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法人股东还须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登记地点: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5号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030027

4、联系人:高虹赵建峰

联系电话:0351-6628286,18635582743,13934522700

传真:0351-6628281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1: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持股数: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作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方格内选择一个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额:股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生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股东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复印、剪裁均有效)

附件3: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景伟、赵保东、张鸿儒、宋思忠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4: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景伟、赵保东、张鸿儒、宋思忠

作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