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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榜样的力量】坚守从警初心 践行青春使命

发布时间: 2025-05-06

编者按:他们日夜兼程,在大街小巷留下了守护足迹;他们披星戴月,在风雨之中打击违法犯罪;他们忠诚为民,,用满腔热血播洒阳光。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彭阳警营,倾听他们擎旗奋进建功新时代的炽热故事,感受他们砥砺前行护航新征程的绚烂人生。

【榜样的力量】坚守从警初心 践行青春使命

彭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辅警 杨志鑫

杨志鑫,男,汉族,1990年07月出生,大专学历,2011年11月退伍,2012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警务保障室、白阳派出所、草庙派出所、红河派出所工作,2021年3月调入刑事侦查大队工作。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杨志鑫同志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一心扑在工作上,多次被评为县局优秀辅警,工作中该同志不断学习新知识,转变观念,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出色的完成了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018年被彭阳县县委评为全县禁毒先进个人,2020年、2022年被彭阳县公安局评为优秀工作者。

奉献守初心

平凡显忠诚

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杨志鑫始终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刻苦钻研业务、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无所畏惧、冲锋在前,用青春和汗水为彭阳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从橄榄绿到警察蓝,杨志鑫始终不变的是忠诚与担当。作为一名辅警,杨志鑫初到派出所面对陌生环境,接触新的工作,没有选择畏难和退缩,而是将压力化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迅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转变工作角色,在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群众路线,在工作中带着微笑面对群众,在派出所工作期间,他走遍了辖区的每个村,对辖区每一处商铺、每一处隐患、每一位困难群众的基本信息都了然于胸。面对群众的求助,无论大小,他总是挺身而出,用一桩桩、一件件真情为民的“小事”,诠释一名公安辅警的职责与担当。

【榜样的力量】坚守从警初心 践行青春使命

人民公安为人民

破案挽损践初心

民生无小事,百姓大如天。杨志鑫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里,在刑侦大队他紧盯侵害群众财产的传统盗抢骗案件,辅助民警侦破了一起又一起案件,为受害群众挽回大量损失,2023年以来,他先后参与协助各办案民警破获、侦办刑事、行政案件3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0余人,尽全力挽回受害人的损失,切实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榜样的力量】坚守从警初心 践行青春使命

自2021年底至今年6月初以来,彭阳县新集乡、古城镇发生多起盗窃农业设施、监控设备等案件,案发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刑侦大队立即开展侦查,但案发现场都是在郊外,地处偏僻,嫌疑人作案时间没有规律,没有破案条件,但杨志鑫和他的同事们始终没有放弃。2023年6月,古城镇又发生一起同类盗窃案件,杨志鑫和办案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后经局领导统一指挥,杨志鑫配合民警成功将外出的张某某抓获,并在张某某的家中,搜查出大量被盗物品,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供述了其十一次在新集乡、古城镇周边盗窃监控视频摄像头、农业设施的犯罪事实,经聘请第三方司法鉴定公司对张某某盗窃的物品进行价值鉴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盗窃的物品总价值107000余元。

【榜样的力量】坚守从警初心 践行青春使命

从警11年以来,杨志鑫始终把“人民公安为人民”作为自己的执着追求,数年如一日,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坚守“服务和奉献”的人生信条,在公安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积极改进各项工作举措,扎实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书写着新时代辅警的责任与担当。

【榜样的力量】坚守从警初心 践行青春使命

原标题:《【榜样的力量】坚守从警初心 践行青春使命——刑侦大队杨志鑫》